- 台北市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自3/26起開始受理申請,補助最高300萬元
更新處表示,凡屋齡20年以上,6樓以下公寓,不需經冗長都更審查程序,只要該棟建築物領有建管處核發之電梯建築許可,並經該棟所有權人100%同意,即可提出申請,但申請人得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與出具可自行排除違建及施工阻礙切結書,替代全棟同意書。每案補助額度最高50%且不逾新台幣300萬元。
此外,2018年更新處就「申請人」部分,「修法放寬」除原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推選之管理負責人外,新增亦可由依有關法規規定設立之團體或專業機構擔任。更新處期盼多元的申請人資格,能協助加快民眾的前置申請流程。在整宅部分,考量整宅基地居住總樓地板面積量體龐大、整體戶數與弱勢戶數多,且建築型式為一大幢(一大棟),有別於一般公寓大廈,「新增整宅申請案」可依其「總樓地板面積之級距」規定另外加計補助金額。
若市民想更瞭解受理補助之詳細內容,可逕向更新處委託之輔導團隊財團法人崔媽媽基金會(電話:2365-8140轉231)或更新處(電話:2781-5696轉3156~3159)洽詢,或可上台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http://uro.gov.taipei/〈首頁/熱門查詢/老舊公寓增設電梯補助申請專區下載相關申請文件〉查詢。